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风险对策分析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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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风险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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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经过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集团推进,专家评审等环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 年版)》正式公布。上述指导目录与以往年度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首次将民用航天装备纳入补贴目录。包括民用航天运载器、低轨宽带通信卫星、通信遥感卫星系统、光学遥感卫星、大型卫星平台等重大航天装备。目录基本涵盖了目前民用航天领域的重要装备。本文结合航天保险与首台套保险两种不同险种的各自特点,就如何进行衔接、如何更好地发挥首台套保险保障机制这一利国利民金融保险政策的效用,做以下一些思考。

1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保险补偿机制

我国装备制造业产值规模突破 20 万亿元,占全球装备制造比重超过三分之一,稳居世界第一。我国装备制造企业数已达 8.2 万家,出口额总额高达 2.1 万亿元,其中铁路机车出口 40 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10%。2015 年国家发布《中国制造 2025》行动纲领,这是我国实现制造强国目标"三步走"当中第一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是保险业全面助推"中国制造 2025",支持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开始后,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可以说,建立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对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成果转化、推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发挥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2 我国航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保险状况

2.1 我国航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随着我国航天强国建设不断深入,我国航天技术日新月异,航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也不断推陈出新。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商业航天的蓬勃发展,商业航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目前,国内商业航天公司中仅开展火箭装备制造的就已达 14 家,从事卫星装备制造的企业数量就更加庞大。"蓝箭""零一"火箭纷纷发射,星际荣耀火箭更是成为首个成功入轨的民营火箭公司。以运载火箭为例,星际荣耀公司双曲线一号运载火箭其在 2019 年 7 月 25 日首飞成功的双曲线一号遥一火箭的运载能力为:700 km SSO(太阳同步轨道)150 kg。蓝箭公司朱雀一号固体运载火箭的运载能力为 500 km SSO 200 kg。2019 年 3 月 27 日零壹空间 OS-M 运载火箭的运载能力为 500 km SSO 300 kg。单从运载能力参数考量,上述已实现首飞的民营运载火箭均符合此次公布的民用航天运载器中固体运载火箭的参数要求。

从中可以贯中窥豹,此次增补的航天首台套目录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的重点是: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

2.2 我国航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投保时面临的困难

(1)航天保险本身承保能力有限、费率波动性大由于航天项目具有高风险、高技术、不可修复性等特点,航天保险始终被纳入特殊风险范畴。与其他类别装备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不同,航天保险再保安排大都以临分形式解决,即使有部分再保人提供合约支持,所提供的承保能力也非常有限、费率随市场波动性极大。

(2)航天首台套重大装备由于缺乏飞行验证,购买航天保险更加困难,由于首台套航天装备应用了一些创新技术,在技术上缺乏"继承性",在实践中缺少飞行验证支持。且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单一风险单位巨大且无法施救、维修。因此在目前航天保险实践过程中,航天首台套装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投保难、费率高的特点。

因此,此次航天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出台十分及时,对推动我国航天事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 补偿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3.1 投保主体与目前航天保险的差异

如前文所述,我国目前航天保险业务的主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卫星发射服务提供商及卫星业主。与首台套保险要求的重大装备的制造商有所差异。这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原因。

(1)目前我国航天装备,如:运载火箭及各类卫星的主要制造商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由于航天重大装备制造的专业性、专用性程度极高,国内能够生产制造大型航天首台套装备的制造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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